中共盂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1-20 15:02

       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将近期我县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秀水镇中兰村村委会主任郭图兵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至2018年2月,秀水镇中兰村村委会在贾某饭店和郭某小卖部招待累计消费共计22260元,中兰村以贾某和郭某做工形式支付相关费用。2019年4月,郭图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盂县殡仪馆馆长张志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盂县殡仪馆支出招待费3723元,上述招待无接待审批单也无法说明接待人员、陪同人员、用餐时间。2019年12月,张志强受到记过处分。
       3、盂县种子管理站负责人胡广德违规领取车补问题。2015年,盂县种子管理站负责人胡广德以兼任司机名义,自定标准领取车补1440元。2019年12月,胡广德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回单位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