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反馈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暨自然资源

保护政策落实机动巡察情况

来源:平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1-28 11:14

按照市县巡察统筹工作要求,经县委批准,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9日,县委组织5个巡察组开展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第二轮常规巡察,共巡察县发改局、县审批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文联、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科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史志办、县工信局、县老干局、县档案馆等15个县直单位。同时,组织1个巡察组对各乡镇及有关村开展了落实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情况机动巡察。

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于1月11日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张青山对我县巡察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开好书记专题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阳泉市委常委、平定县委书记李明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见人见事的提出了具体处置意见,对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下一步的巡察工作作了部署。

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按照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情况“双反馈”。

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表示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能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限时整改,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同时,按照规定在3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