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冶西镇新派联村党总支支部委员王忠刚在操办儿子婚礼过程中分批次举办宴请活动的问题

来源:平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8 04:48

    冶西镇新派联村党总支支部委员王忠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操办儿子婚礼过程中,分两批举办宴请活动,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在平定老号饭店为操办儿子婚礼提前宴请下南茹村村民,招待120人左右,宴请标准为每桌400元;2020年8月13日,王忠刚在冶西镇东庄村九禾公司院内为儿子举行婚礼,招待140多人,宴请标准为每桌300元左右。2020年8月24日,王忠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