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卢君红在任职期间,在集体经济项目承包中违反'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未经任何会议研究私自收取平定县龙山种植合作社栽树工资共计415000元,没有记入村集体财务账,并私自决定将415000元栽树工资支付给栽树村民;虚报冒领工程工资款35000元用于庙会期间唱戏、演舞会。2020年1月21日,卢君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首页 >
县区动态 >
平定县 >
监督曝光 >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石门口乡卢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卢君红在集体经济项目承包中违反“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