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8年,赵方平在任职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在2018年农村低保复审中,
落实“动态管理”不到位,低保户房产和车辆信息识别不准、清退不及时,没有召开村支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两次清退低保户,没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违反群众纪律,因私挖滥采毁损村民的耕地,未按规定进行复垦;违反工作纪律,在2014年文体活动工程建设项目中虚列工程费用,在2015年水池维修工程项目中对外承包工程价格偏高,违规参与民间资金借贷,在2017年以村委会名义收取占地补偿款,允许他人将村内封存的矾石拉走,使集体财产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月17日
,
赵方平
受到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首页 >
县区动态 >
平定县 >
监督曝光 >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张庄镇赵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方平在农村低保复审中落实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