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来源:平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7 07:43

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平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2日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卫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平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关建勋同志在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 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县委书记申济同志在全会第一次大会上的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楼阳生书记、关建勋书记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对推进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时代平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目标要求、明确方法路径。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委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三个一以贯之”要求,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标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全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全年工作,集体学习集中研讨,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系统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筑牢“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行专题党课,开展专题调研,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实“9+2”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共开展监督检查600余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4个,做到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量关,综合分析信访举报、谈话函询、巡视巡察、审查调查等情况,共回复意见1376人次。强化督责压责、严肃精准问责,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8个党组织、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纪委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全县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履行好协助责任和监督职责,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主体责任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完善县纪委常委会决策制度,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贯通。结合全县党政机构改革,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派驻机构监督单位,筹备制定《关于深化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县管企业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9年,全县12个派驻机构查办案件34件,同比增长8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同比增长100%。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意见(试行)》,为乡镇党委、乡镇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在全县10个乡镇纪委加挂县监委派出监察室牌子,制定下发《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审理办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8项制度,乡镇纪委建设进一步规范。将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组成4个办案协作区,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村(社)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职责清单,进一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大随机检查力度,针对重点行业、部门和岗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在关键节点开展检查,既揪住老问题,又紧盯新动向,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严肃查处乱发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34案52人。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26类突出问题,聚焦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和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16案31人。举办《纪律处分条例》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漫画展,组织37家单位、6000余名党员干部观展,向基层党组织发放漫画集400余册。
(四)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日常监督的效能进一步显现。进一步提高监督在全局工作中的摆位,聚焦“关键少数”,综合运用信访监督、个别谈话、列席会议、专项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抓好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贯通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探索建立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四个全覆盖”监督效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纪标准,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2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2.9%、21.1%、2.7%、3.3%,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稳步推进《廉政档案电子活页册》试点工作,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筑牢监督基础。持续增强乡镇纪委监督力量,制定完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职责清单,增加办公办案用房,更新办公办案设备设施,新增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开展政治理论业务培训11期,乡镇纪检监察基础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为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提供坚实保障。2019年,全县10个乡镇共计查办案件74件,同比增长25.4%。以规范村(社)权力运行、建立村(社)治理新体系试点工作为契机,将村(社)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的监督职责纳入权力清单、编入流程,初步实现了村(社)权力监督清单化、全程化、实时化。
(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用好治标利器,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坚决查办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6人。夯实治本基础,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问题整改率达100%,追缴违规发放的工资奖金9万余元;健全纪律处分执行台账,强化纪律处分执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完善纪律处分执行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有效防止纪律处分执行打折扣、搞变通、打“白条”。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用活典型案例资源,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点,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2019年,违纪违法干部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1件1人,被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5件5人,被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4件6人、被县纪委监委通报10件15人,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牵头9个专项治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人,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件3人,问责扫黑除恶工作失职失责12人;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案10人;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9案67人。认真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4方面11个廉政风险点,发现问题线索7个,组织处理4人,补缴易地建设费1421万元。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推动减稅降费政策落实等都取得积极进展。主题教育期间,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案件17件,处分24人,推动解决了煤改电、危房改造、建制村通客车等一批牵涉群众利益的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农村经济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投资工程等3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9份,督促整改问题126个。共清理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3879份,清理出“问题合同”323份,整改182份,合同金额799.22万元。通过巡察发现经济合同方面的问题31个,追回经济损失300.74万元。查处涉及农村经济合同问题8件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对全县918个合作社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空壳社162个,查处利用合作社名义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5案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对84个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1个。
(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和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聚焦政治责任,突出“两个维护”,健全完善制度,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2019年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1轮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和1轮对村集中巡察,共巡察乡镇和县直单位45个、行政村53个,十四届县委巡察覆盖率达到80%以上。巡察共发现问题883个、梳理问题线索42件、巡察期间立查立处5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增强巡察反馈的严肃性权威性;对10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共发现问题66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完善制度158项;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40余名。切实提高对村巡察质量,注重深化巡察重点,坚持“三聚焦三盯紧三研判”;注重厘清“三个清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广泛震慑。2019年共发现村级党组织问题473个,梳理问题线索30件,1名村干部主动退回私存的公款及利息30.4万元。
(八)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进一步彰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省纪委监委“五个过硬”要求,切实把市纪委监委“三心、四严、五个表率”的目标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干部理论素养、政治能力、境界情怀进一步提高。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赴太行干部学院、平定县烈士纪念馆开展党性修养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主题党日、道德讲堂学习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开展全员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培训26批87人次;委机关组织政治理论业务培训11次,培训1000余人次;认真抓好“5+18”学习光盘集中学习,接受省、市纪委监委组织的集中测试和个别抽考;对312个行政村纪检委员和监察联络员开展培训600余人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普遍提升。严格执行《规则》、《规定》,认真落实《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明干部外出报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打造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然存在,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比较艰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还比较紧迫,一些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规律还把握的不够准,政治监督距离具体化、常态化的要求还有差距,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思维、程序意识还不够强,担当精神、业务能力还有欠缺,甚至仍存在修身不严、律己不够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
    一年来,县纪委常委会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找动力,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水平、战略谋划水平、精准落实水平。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底色和“硬核”,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放松。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基层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创新监督方法,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全县步调一致向前进。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工作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工作,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获得支持、汲取力量。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保持战略定力。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力度,统筹做好刮骨疗毒、修复生态、培植土壤的工作,一体推进“三不”建设。要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质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运行效率、不断持续深化“三转”、不断防范化解办案安全风险。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做到“五个过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过硬,始终是我们监督执纪执法的最大底气。要把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根本要求,以政治坚定、维护核心、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诠释忠诚品质,以公道正派、铁面无私、廉洁用权、拒腐防变守护干净形象,以秉公执纪、严格执法、善于斗争、敢于亮剑淬炼担当精神。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和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续推动新时代平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平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实效性
   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学思践悟上狠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政治政策水平、能力作风水平、攻坚克难水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始终把坚守初心使命作为一辈子的事情去做。
    聚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开展政治监督。着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索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促进制度的严格执行。着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扣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扣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委转型发展部署,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扣山西转型综改试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以及基础性全局性牵引性重大举措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问题,着力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严厉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阻碍项目落地、迟滞改革攻坚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把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全县企业复工复产专项监督检查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压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修订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一起来,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贯通起来,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提出重点任务、问题意见、工作举措等建议,提醒督促党委(党组)抓好管党治党工作,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深刻理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履行的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内涵,坚决杜绝把主体责任监督推给纪委监委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错误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党委(党组)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健全完善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述职述责述廉评议制度。加强自上而下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调研了解、针对问题约谈、严肃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任地管党治党,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从严治党一贯到底。制定县直单位履行“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和派驻机构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机制。
   持之以恒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总结实践经验,提炼实践成果,制定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健全完善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机制,将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紧密结合,从监督内容、组织检查、沟通反馈、成果运用、追责问责等方面形成制度规范。建立政治监督评估指标体系,探索政治生态评估研判工作,不断提升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政治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安全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打出政治监督“组合拳”。
(二)突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制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县委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方面更加协同高效。进一步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以“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为遵循,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督导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办重点案件,健全处置问题线索、采取审查调查措施、查办重点案件请示报告和审批备案工作规范,健全日常监督、查办案件、专项工作等重要事项督查督导工作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高效运行、有效制约,加强与司法机关等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全系统步调一致、规范统一。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理顺“分管”与“联系”的关系,建立管理到位、运转协调的派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党委(党组)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围绕单位部门职责权力,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盯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围绕整肃吏治,监督党委(党组)落实干部选任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督促党委(党组)推动分级分类深化党务、政务、司法等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县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三)突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持续狠抓享乐、奢靡问题。坚持不减压不松劲,坚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任务,将“严”的要求贯穿始终。既强化对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的监督,又要加大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日常监督的力度;既从领导机关和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又要紧盯下级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农村(社区)干部;既要加强平时的警示教育、督促提醒,又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优先处置、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假借学习培训考察等违规出游、违规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超标准购置办公设施、工作日中午饮酒、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又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表现等隐形变异问题,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驰而不息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工作安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深化整治履行工作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消极应付、脱离实际,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整治服务群众,新官不理旧账、颐指气使、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深化整治文山会海、文风会风不实,督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多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问题。坚持排查整改,特别是要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深入排查梳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持靶向施治,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深化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督责压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管、靠前抓,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既要用好“四风”监督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又要协调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积极参与,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信访室紧密配合,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巡察机构发现问题、处置线索的工作格局。强化标本兼治,既要查处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既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又要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既要从县级层面堵塞制度漏洞、覆盖监管盲区解决共性问题,又要从个性问题入手,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四)突出增强监督质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作用
    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着重发挥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把“严”的主基调贯彻于监督的全过程。聚焦权力运行,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三重一大”、廉政风险点,紧盯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情况,紧盯不同地方、不同行业部门、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聚焦监督机制,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聚焦日常监督,积极探索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日常监督方式,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工作机制;拓展监督载体和方式方法,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主动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经常与被监督对象“零距离”“面对面”谈心谈话,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着力推进《廉政档案电子活页册》试点工作,动态更新廉政档案,确保监督监察对象情况明、数字准、内容全、效果好。深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和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辟监督新途径。
    着力完善监督工作格局。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委落实抓监督的主体责任,形成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融为一体的,从严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党内监督格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工作合力,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联动机制,综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和社会反映等情况,摸清“树木”与“森林”的状况,把准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推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善于从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同向发力的监督体系。强化乡镇农村基层监督,进一步深化乡镇、村(社)行使公权力人员“清单式”监督工作,发挥好乡镇监察员、村(社)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三支队伍”的监督作用,注重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村(社)治理新体系在全县全面推开提供纪律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大精准追责问责力度。精准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教育回访等工作,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纪检建议、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督促推动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追责问责。完善问责情形程序,针对性对失职失责行为,认真研究该不该问责、该问谁的责、怎样问责等具体问题,防止滥用问责、不当问责,提高问责的精准性、实效性。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落实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持续传递保持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的鲜明信号,传递保护担当作为干部的鲜明信号,传递严厉查处诬告陷害的鲜明信号,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同志澄清正名,把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引导到改革发展上来,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突出构建“三不”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强化高压反腐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增量,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厉惩治又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正风肃纪反腐效能。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严重阻碍全面从严治党有效贯彻执行的腐败问题,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厉查处金融、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推动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对资源配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对能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律“过筛”,一查到底。
    着力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对所有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精准把握政策,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对抗审查调查的从严处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重视教育和感化,使犯错误干部、其他涉案人员和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政策的强大感召力和内在说服力。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案管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使用各项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纪律法律适用关,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从今年起要高效组织协调好协作区乡镇案件的审理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实施“铁案工程”,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标准,紧紧围绕“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下”目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从讲政治、防风险、守底线的高度充分重视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做好安全风险研判,针对性制定安全预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做好“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精准使用留置措施,加强看护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密防范安全事故。
    深入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研究制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办法。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典型案件要开展案件通报,帮助发案单位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总结教训、整改建制,提交剖析整改报告;开展回访督查,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明晰职责、完善制度,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持以案为鉴,认真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责、以案明德、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多维度剖析案件,用好忏悔录、反思录、警示片等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六)突出专项治理整治,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全力保障决胜脱贫攻坚。紧盯解决重点乡镇贫困问题,重点检查各项举措落实情况及成效;紧盯化解支出型贫困问题,重点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救助、商业医疗保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紧盯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重点检查同时打赢脱贫攻坚和生态治理“两个攻坚战”情况;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检查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贫困村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厉惩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为全县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证。
    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整治成果。保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强劲态势,严格执行“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复核”“三个绝不放过”要求,既精准打击、除恶务尽,又边打边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审批验收、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深入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既要着力抓好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要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既要做好查办案件的“案结”工作,又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好“事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筹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的9个专项治理整治,统筹抓好专项治理整治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落实。继续开展农村经济合同和农业合作社专项整治,进一步查办典型案件,完善制度机制,弥补短板漏洞,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层层压实专项治理整治责任。县纪委监委、乡镇党委纪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专项治理整治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诉求收集、责任落实、监督推进、防范治本工作机制,贯通县、乡镇、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优势,推动驻在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在贯通联动、开门治理、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县纪委监委要重点督办、直查直办,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双问责”,确保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突出提升政治巡察实效,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聚焦“两个维护”,把准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转型发展部署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统筹谋划打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组合拳”,进一步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高质量推进村(社)巡察全覆盖。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结合撤并行政村实际,完善村(社)巡察全覆盖工作计划;因村施策,分类推进,针对每个村(社)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性质定位、经济条件、群众反映等情况精准制定巡察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贴基层实际,突出巡察重点,做到基层群众最关心什么就巡察什么、最需要什么就解决什么,着重发现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察责任,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对巡察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对没有发现实质性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打掩护”的一律重新返工,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系统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村(社)巡察的质量和效果,做好迎接全省村(社)巡察推进现场会的各项工作。
    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期间的立行立改,充分发挥巡察组牵头整改、督促整改的优势作用,通过整改现场回应基层干部群众的诉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成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全面研究、分类处置,特别是对村巡察的整改工作要由乡镇党委牵头抓总,做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统筹协调,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合力抓巡察整改监督的工作机制,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紧盯整改落实情况实际,继续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巡察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既要着力解决具体人和事,也要善于“解剖麻雀”,加强对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八)突出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始终将政治建设作为统领。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在思想淬炼中涵养顽强斗争精神,在政治历练中保持坚韧斗争意志,在工作实践中练就过硬本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机关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推进更高、更深层次“三转”。科学配置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的权力和职能,划清权力边界、细化权力清单、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公正文明规范履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确保执纪执法受监督、有约束。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深化补短板、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持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抓好全员培训、分级分类培训、跟案培训,加强实战练兵,扎实提升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认真遵守48字行为规范,一以贯之落实“五个过硬”、“三亲、四严、五表率”要求,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案谋利、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以干部队伍的高素质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站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书写新时代平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