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定县委坚持巡察为民价值取向,以立行立改、监督问责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123”工作法,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完善机制、为民纾难、提升质效,让巡察监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套机制”贯始终,联动协同聚合力
根据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平定县委巡察办率先出台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建立了“四联四动”工作机制。在“四联四动”的基础上,建立“监督检查室主任担任巡察组第二副组长”工作机制,随时与巡察组进行会商,为巡察组提供纪法方面的专业指导;紧盯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深挖支村两委、乡镇干部等“关键少数”问题线索,精准研判。机制建立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12次,研判重点问题35次,联审54个单位137个村的整改报告,联动机制的优势逐步显现。
“两种结合”互促进,强化震慑提质效
一是立行立改与“回炉加压”相结合。一方面,在巡察期间着力推动立行立改,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58个;另一方面,在巡后注重评估整改成效,制定了《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的工作办法(试行)》,针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持续督办,督促冠山镇某村为村民发放占地补偿款137.6万元。二是监督检查与问责追责相结合。巡察集中整改期后,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抽调专门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配合巡察、不落实整改、敷衍应付的党组织严肃问责。十五届县委以来,县纪委监委责令6个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对5个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三个聚焦”为人民,排忧解难暖民心
平定县委巡察工作始终坚持巡察为民的价值取向,把群众关心的事作为监督重点。一是聚焦民生政策,推动国家利民惠民富民政策落细落实。督促纠正农村低保救助不规范问题6类283个,立案查处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挽回经济损失73.98万元。二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解决民生实事。十五届县委以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水难、磨面难、出行难等日常问题和合同纠纷、占地补偿、重信重访等重点问题170个。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推动系统治理。在对村巡察中,针对系统性区域性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了11个专项整治,在开展的土地撂荒专项整治中,推动复垦撂荒地8000余亩。